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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8级本科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:2020-01-13 点击次数:4216次

各教学点:

毕业论文答辩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,是考核学生综合素质、专业知识、思维方法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,是本科生获得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。根据《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规定》,请各教学点务必做好2018级本科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答辩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答辩时间

论文答辩原则上安排在3月—5月期间进行,具体日期由各教学点自行确定。

二、答辩说明

1、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任务,在经过指导老师同意定稿的前提下,上交电子稿和打印装订论文,一式三份,并填写《毕业论文(设计)书》。

2、每个答辩组由三位答辩委员和一位答辩秘书构成。

三、答辩流程

1、学生按规定时间和顺序进行答辩,每位学生的陈述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。陈述内容可以包含选题的意义和目的、写作框架与思路、主要观点及立论依据、写作的收获与体会等方面。

2、每位答辩委员至少提一个问题,学生对每位答辩委员的问题进行回答,并由答辩秘书填写好《答辩记录表》。

3、答辩结束后,由答辩组评定学生答辩成绩,并撰写评语。

4、答辩后将纸质论文、《毕业论文(设计)书》和《答辩记录表》完整存档。

附件

毕业论文(设计)书和答辩记录表

注:如有疑问,可以联系史老师,0574-87220013,18069128132。


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
2020113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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