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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浙江省自学考试2021年宁波大学“2030106 法律(高中起点本科)”、“1030106 法律”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现场答辩安排的通知

来源: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:2021-09-18 点击次数:6220次

各位自考学生:

浙江省自学考试2021年宁波大学“2030106法律(高中起点本科)”、“1030106法律”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现场答辩安排如下:

答辩时间:2021年9月29日(周三)8:30开始

答辩地点:宁波大学法学院(东校区包玉书11号楼)

答辩分组:另行通知

参加答辩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等证件。

一、答辩前准备工作

1.论文查重。查重要求:凡总文字复制比超过25%或段落复制比超过35%的论文,不允许进入答辩环节。查重由本人提供查重报告,可用知网系统查重。

2.打印毕业论文,一式三份,简单装订,内容包括:(1)论文封面、封底(即毕业论文考核书)(2)导师撰写的论文评语及签名;(3)论文查重报告。以上三项内容请与论文一并装订。

二、毕业论文答辩程序

1.学生介绍论文(可带论文打印稿),时间不超过3分钟。学生可以准备书面介绍提纲。介绍的主要内容为:(1)论文提要及写作过程;(2)论文的新颖性和独创性;(3)运用资料的来源,有无第一手实证调研资料;(4)指出自己论文中的不足。

2.答辩组成员提问,所提问题必须是紧密围绕毕业论文主题的。

3.学生就所提问题进行直接答辩。经答辩组同意,学生也可以稍作准备后再回答问题。对老师提出的问题学生必须回答。

4.由答辩组合议作出论文及其答辩成绩的建议。

5.由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决定论文及其答辩的成绩。

三、毕业论文修改等要求

按照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,答辩后三日内,完成论文的修改。论文定稿1份打印装订后,用EMS或顺丰邮寄,收件地址:宁波大学法学院,收件人:王老师,电话0574-87609248,同时电子稿(论文命名格式:学生姓名-导师姓名-论文题目)发送到nbufxyzikao@163.com邮箱。


宁波大学法学院

2021年9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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