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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地区各学点毕业生电子摄像通知

来源: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:2017-10-20 点击次数:3571次


各学员:

我院定于2017年10月21日8:30-15:30,22日8:30-11:30组织宁波地区就读的我校学历生进行毕业电子摄像工作,拍摄对象为在宁波地区本部及各教学点就读的2016级学生以及拟在2018年6月毕业的历史遗留学生,具体拍摄时间请与各教学点管理人员和班主任联系。

参加拍摄要求:

1.随带二代身份证原件,用于登记拍摄信息;

2.着装忌紫色或蓝色衣服;

3.拍摄费用,20元/人

4.拍摄时请服从现场人员管理,有序前往拍相应组别进行拍摄;

5.拍摄地点:宁波大学成教育学院二楼报告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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