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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教学点2020年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:2020-04-23 点击次数:2660次

各教学点:

为准确、规范的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,尽早制作完成2020年宁波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,请各教学点在430日前完成2020年招生计划申报工作。1、专升本招生专业原则上在各教学点现有专业清单中申报,清单上没有的专业若要申报,请在纸质材料上予以说明;2、教学点招生人数少于15人的专业,原则上不予开班,该专业录取的学生归并到宁大继续教育学院本部,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教学管理,教学点协助做好学生的转点、缴费及日常管理等工作。学院将按该专业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总额的30%返回教学点3、各教学点参照《宁波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目录》申报,宁大无全日制本背景的专业不予申报。请各教学点进入校外点管理系统,在招生计划管理栏下进行专业申报,通过下拉菜单选定形式、层次、专业、招生人数(含已经在读的进修生数),宁波市外的教学点不得安排业余专业(英语、临床医学、预防医学)招生有其它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中说明,输入完成后确认上报。各教学点还需填写纸质《宁波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2020年招生计划申报表》,教学点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一定要填写正确,纸质申报表加盖教学点公章后寄送我院。学院在各点申报基础上进行审核,审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各点,并在教学点招生专业清单上予以显示,未核准的专业不予招生。各教学点在宣传时一定要引起重视并按宁大核准的专业进行招生。

附:1《宁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目录》

2《宁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2020年招生计划申报表》

邮寄地址: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709-1号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
邮编315016,收件人史凯,电话0574-87220013

宁大继续教育学院

2020年4月23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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