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外语等级考试考生守则与须知
一、2010年6月大学外语考试时间定为: 6月19日上午 9:00 – 11:20 (四级) 6月19日下午15:00 – 17:20 (六级) 6月20日上午 9:00 - 11:15 (三级)
二.考生应仔细阅读《准考证》,认清考场所在地(环城北路西段709弄叶杰全大楼)注意:申请学士学位参加学位外语统考的本科生,考试地点不在本院,在风华路818号,宁波大学本部,切勿走错地方。
三.考生应提前半小时到达考试地点。查看考场大楼前的考场分布图,确定考场位置。
四.凭《准考证》、《身份证》(或军官证)、《学生证》三证齐全方可进入指定考场,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;禁止携带录放音机、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等进入考场。禁止携带任何书籍、纸张。严禁将通讯工具当作手表使用。带好黑色墨水笔、正品2B铅笔、备用笔、橡皮、直尺。调频收音机、耳机(听力调准宁波电台经济频道102.9兆赫)。
五.按要求签署《诚信考试承诺书》。进考场后必须在《考场登记表》上签名
六.考生对号入座,须将自己的“三证”放在桌子右上角。只能在答卷、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或涂黑自己的姓名、准考证号、考试级别、语种等,不得在答卷、答题卡其他地方作任何标记。考试当日上午9:00,下午15:00之后考生不得入场。
七.开考信号发出后开始答题。只能在答卷的密封线外答题,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
八.考生提问先举手,得到允许后,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、卷面缺损、污染等问题。
九.考试终了铃一响,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,按指令的要求,整理好自己的答卷、答题卡等,待监考员将答卷、答题卡收齐后,方可依次退出考场,不准将试卷、答题卡带出考场
十.考试全过程中,考生不得中途退场。
十一。 考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违纪: 1.夹带禁止携带的物品进场。 2.考试中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暗号。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与答题无关的标记。 3.不按规定时间填写准考证号码和本人姓名。不按规定时间要求,擅自提前启封试卷。 4.其它违纪行为。
十二。考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作弊: 1.请人冒名代考或顶替他人考试;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或在考场内协助考生答题; 3.在考试中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题卡。偷看、抄袭他人答案、不服管理故意哄闹。 4.在发生违纪现像后,经监考老师批、批评警告后仍不改正,扰乱考场秩序 5.其它作弊行为。
十三。根据教育部(2003)504号明电精神及<<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>>:对考试作弊学生严肃处理,直至开除学籍;对充当“枪手”替人考试和雇佣“枪手”替考的作弊者,开除学籍。
宁波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四、六级考点---33087 三级考点 ---23087